E·W·赫尔南《业余神偷拉菲兹》读后感。剧透有。腐向有。
Raffles, The Amateur Cracksman
大陆译:业余神偷拉菲兹
台译:业余神偷莱福士
日译:二人で泥棒を
首先在下必须声明一点,我绝对不是说这本书是多么好的书多么优秀的作品有多么高的文学价值在推理史上可以占什么样的位置云云,事实上在网上找到的读后感基本上是诟病满天飞。(虽然还是不得不说文学价值和在推理史上的地位都绝对不是妄言,而且是绝对不能忽视的,笑)
我只能说这本书非常合我的胃口,很合我这个变态、神经质、莫名其妙、究极萌怪盗、容易和罪犯达成同调……的腐女子的胃口XDDD~(你滚)
关于内容。必须声明的是侧封和导读都是必须无视的。如果相信了你肯定会看得异常郁闷甚至大骂作者。
我不知道写导读的那位先生是哪只眼睛看出拉菲兹是个“黑色英雄”的,更不知道他何来胆量去拿拉菲兹和罗平007甚至小马哥相提并论。他们明明是完全不合同日而语的存在。的确拉菲兹在以后的故事中会去做一些我们想象不到的侠义的事,但那是后来,与这本书无关。
拉菲兹不是什么黑色英雄,更不是什么劫富济贫的义贼。他就是个自私自利、无忧无虑、孩子气、运动细胞一流、绅士风度、坏心眼、眼中只有自己(或许还有他家小兔宝)的盗贼。是柯南道尔先生的妹夫为了让自家大舅子不爽而乱掰出来的一个没有任何感情可言的玛莉苏的混蛋男人而已。他身上没有罗平大人的侠盗风骨温柔多情悲惨身世,作者本人也没有莫理斯那样一腔莫名的矛盾情感。拉菲兹只是个贼,而且是个业余的贼,只因为如此,就足够展现他无穷的魅力,而一旦硬加上什么冠冕堂皇的东西反而只会让这层魅力变得不伦不类。
只因为他出现的早、他受人追捧就想用国人的观点妄自抬高其精神价值,给拉菲兹与所谓“侠盗”画上等号,就如同自说自话的给别人扣上一顶高帽子再肆意大笑这帽子有多么不合称一样,实在是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为。
这也就是这本书合我口味的原因了。其实我一直都很反对所谓的“犯罪正当化”,给一个诸如寻找杀父仇人啦、为死去的女友报仇啦、劫富济贫惩治犯罪啦、儿时的不幸回忆啦之类的理由就可以放主角肆意的去偷去抢去砍去杀。犯罪就是犯罪,没有可以开脱的理由。既然踏上了这条路(而且你又是小说的主角的话)那就顺顺当当地走下去,该偷就偷该抢就抢,知道你是坏人还要深陷其中……这才是真正的犯罪的艺术!(M教授上身了Orz
对于角色的设计也很有爱,虽然实际上主要角色一共就两名……而且两人的关系也是在下很有爱的“搭档”而非“侦探和助手”。
主述者小兔宝从来都不是“华生”,不是那种没了主角就没有用的家伙,甚至还在拉菲兹不知道的时候独自完成了盗窃Orz。
性格也萌到爆棚,和拉菲兹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单纯可爱灿烂无辜而且不具备任何黑暗细胞的绝对天然受,但是也可以随时爆裂热血起来……在开篇的时候就端着枪冲进拉菲兹家里以死相逼(无误)……
虽然实际上或许是个好赌酗酒的花花公子(?)但不知为何在作品里看来所有的缺点都会一扫而空,甚至简直就是如同天使般的存在……真是太神奇了Orz
这么说来我倒也更加喜欢日版的翻译,大意就是“成为了盗贼的两个人”,而不只是提到拉菲兹一个人,笑。
—————————————————————--
真正的书评就到上面为止,接下来的内容是无意义腐点整理。
不腐的同学们可以关闭页面了谢谢。
—————————————————————--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彻底意识到,我对腐推理,尤其是西洋腐推理,尤其是十九世纪西洋腐推理,了解的实在是九牛一毛都不到啊啊啊……!!
莫理斯小同学你好好看看大前辈是怎么描写JQ的怎么让这JQ如此顺理成章的!!整本看下来每一页都是JQ满满的书你还在哪里见到过!而且为什么可以让这JQ如此自然的流露甚至让人觉得“这俩人要不是一对那才不正常”啊啊……赫尔南先生请允许我对您顶礼膜拜吧……
并且整个故事中没有搅局的警察(麦肯兹?那个真·炮灰管他做甚),没有赶也赶不走的女人们(沃纳?那只是计策啦拜托),没有这样那样的第三者(整个故事中也没几个龙套)……于是全篇下来我们看到了什么?就是一对官配从头到尾亲亲爱爱卿卿我我亲亲热热再加上这样那样的心理描写……可想而知对于在下这个受够了无节操NP和生离死别的腐女子来说是多么至高无上的幸福吖QvQ……!!
(虽然结尾很让人不爽但是毕竟我们知道之后还有后续,所以也就不用放在心上啦XD)
因为实在是总结归纳不能,所以挑一些句子来分析吧……请相信我这只是其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Orz。
一开始冲进家里以死相逼的时候= =
「他把一只手亲切的搭在我肩膀上,另一只手滑进了我的外套口袋,我就这样让他缴了械,连句嘟哝都没有」
「又一次,我感受到了他那奇妙的眼睛里透射出的清澈光芒,如一颗冷峻、明亮的星星,将我内心深处每一个秘密都细细审视了一番」
——嗯这才刚重逢没多久(两人是学生时期的朋友Orz)……就已经是这种程度了么口胡……
「我陪他去参加每一场比赛,这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大乐事。我观看他的每一次投球、击球和接球,要么就在他不打球的时候坐在更衣室里陪他聊天」
「在那一局比赛的大部分时间里,你都能看到我们肩并肩的在一起」
「他走了没多久,我就开始热切的盼着他回来了」
——这是板球比赛的时候……简直就是热恋中的小情侣吖QvQ
「这正是拉菲兹——那个只有我一个人知晓的拉菲兹——的风格!」
——天知道你说的是偷窃的时候还是别的什么时候的……
拉菲兹去销赃了以后……
「我左等右等,暮色越来越深,我也越来越烦躁。我不停的透过敞开的窗子往外张望,直到街上那些行人的面目都已经无法辨认才罢休。我在屋里飞快的来回走着,一个可怕的猜测揪住了我的心,抓得越来越紧。直到最后,外头的提升式门咔嗒一声开了——同样的猜测又把我压迫得近乎窒息——终于,房门上传来了熟悉的叩击声。
“好黑啊!”拉菲兹一边说,一边被我拽进了屋,“哦,兔宝,出什么事了?”
“没事了,既然你已经回来了。”他进屋之后,我关上了门,心里如释重负,“你不知道我受了多大的煎熬。刚才那一个小时,除了你,我脑子里就没想别的。我,我真是蠢,居然以为出什么事儿了!”
因为急于表示庆贺,我赶忙倒了一些威士忌,还把苏打水溅了一地。」
——我不想多说什么了,各位自己心里都明白。这情感表露的简直是明白到让人彻底无话可说的地步了Orz……
「我们随即下了楼,然后手挽着手往奥尔巴尼俱乐部走去」
「这一路拉菲兹和我都没有再说话,即使到这个时候我还是不想说话,可他一路跟了过来,这会儿还拉住了我一只手」
「他挎住了我的胳膊,轻声地笑了起来,是那种无忧无虑、一切尽在掌握的笑」
——一本书里满篇满目都是随意到不能再随意的手牵着手肩并着肩挽起胳膊手搭在肩上这种自然地令人无力的场景……或许我应该说这很纯洁才对么口胡……
还有一些小细节诸如
「“我会让老迪本汉姆等你的,他会给我们俩准备一张床的。”」
——我想知道重音是应该加在“准备”上还是加在“一张”上……
「这会儿他已经不那么兴奋了,可等他点着煤气灯之后,却变得比原先还要激情洋溢。而我呢,则一脸不高兴地站着,大衣还披在身上,最后还是他给我把大衣脱了」
——咳……太自然了……
然后是拉菲兹故意装死看自家受君反应(大雾)而且这事干了不止一次……
「我眼里充满了泪水,却还是直视着他,顾不得什么羞耻」
——我说你深情注视一个死去的朋友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么……果然还是隐瞒了什么吧你!
「“那么说你以为我真的死了?可怜的小兔宝!不过麦肯兹看到你当时的脸色了吧,我想。”
“看到了。”我说。不过麦肯兹当时看到了什么,我是不会告诉他的」
——我也没看出他看到什么了啊……你绝对是做了什么不能写出来的动作对不对……!!
「拉菲兹躺回了小艇上,我则握着桨在划船」
——两个大男人没事干到泰晤士河上划小艇玩……= =|||
好吧亚森和老福也干过差不多的事虽然浪漫程度可是差太远了Orz。
接下来是最那啥啥的最后一章……
Bunny受拉菲兹邀请坐船旅行,前面先大张旗鼓的描写其兴奋,结果在船上碰到拉菲兹和一女人搭讪,于是……
「“你有更好的事要忙了?”
“应该说是有别的事儿。”
“那位迷人的沃纳小姐?”
“她是很迷人。”」
——借用某位台湾Fans的话,这就是典型的太太抓到老公在外面偷吃的场景……= =
「我已经准备好了,要在这明朗闪亮的海天之间和拉菲兹一起享乐狂欢。阻止了我的正是拉菲兹,不过不只是他一个人,还有那个轻佻女人。
他到底看上了她的什么,不过那样问就等于假定她身上确实有什么了。但是他为了让我苦恼,也可能是为了惩罚我长时间的叛变,这一路上他都不理我,却偏要在这个冒失的黄毛丫头面前大献殷勤。他们整天粘在一起,真是太奇怪了」
「我承认我对她有一点点的偏见。让我愤愤不平的是,她居然成功的俘获了拉菲兹,结果就是,我见到拉菲兹的时间日甚一日的减少。我很羞于承认这一点,但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在啮啃着我的内心,不能不说那是嫉妒」
「突然,电光火石之间,事情发生了。这件事情我一直不知道是该羡慕呢还是该厌恶。他抱住了她,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吻了她。」
——诸位童鞋们啊啊啊……!!你们还在哪里见到过吃醋吃得如此明显如此正直如此不加掩饰的场景啊啊啊!!
赫尔南先生啊这样真的没关系吗?你确定这不是小姑子心态么……你确定这个主述者真的是个男人么= =|||
这可是一百二十年前啊……一百二十年前的欧洲有一个男人如此正直如此大胆如此理直气壮的描述自己对另一个男人的炙热的情感……口胡这实在是挑战人的腐度极限呀啊啊啊啊——!!!
相对于Bunny的一往情深,倒没见到拉菲兹怎样……反而经常叛变装死玩消失……= =
不过如果他只是在利用Bunny的话根本就无法解释那种亲密呢,所以只能说那的确是爱,只是爱的方式有些变态。(喂!
好吧,果然我还是要慢慢的修炼我的腐度才行……这实在是太让人无力喷血了……
—————————————————————--
最后咱们来旁征博引一下XD
「The model for Raffles was George Ives, a Cambridge-educated criminologist and talented cricketer according to Lycett. Ives was a discreet gay, and although Hornung "may not have understood this sexual side of Ives' character", Raffles "enjoys a remarkably intimate relationship with his sidekick Bunny Manders."」
——摘自维基百科
「拉菲兹的原型是George Ives,一个剑桥毕业的罪犯和板球手。Ives是一个谨慎的同性恋,尽管赫尔南“可能并不知道Ives的性取向”,但拉菲兹的确“和他的共犯Bunny拥有着很明显的亲密关系”。」
注释*intimate:亲密的;[委婉用语]有性关系的。
***
「One of my friends read one and he's not even interested in slash, but he kept laughing and going "Why isn't there a huge slash fandom for this!? It's impossible NOT to slash them!" Poor Bunny, though, in love with someone who'll make him think his lover has DIED just in order to get a police inspector off their tail. Oh, wait... Holmes did the same thing to Watson... for similar reasons. Actually, Raffles at least didn't wait FOUR FUCKING YEARS before admitting he was really alive. Hm.」
——摘自某米国论坛
「我的一个完全对BL不感兴趣的朋友看了以后不停大笑着说“为什么这个故事看起来如此的BL?!根本就不可能不去‘同’他们!”可怜的Bunny,爱上了一个忍心让他以为自己的恋人死掉了的家伙……只是为了避免警察的追捕。哦等一下,福尔摩斯也对华生作了差不多的事情……为了相同的理由。不过至少拉菲兹没有在复活之前让我们等那该死的四年,嗯。」
……这就是所谓的英雄所见略同。(你滚
最后说虽然原作如此之腐但同人却少之又少……中文只找到一篇Orz,于是只有去翻英文同人……而且我居然还看到了不少Bunny攻的……果然欧美攻受无差别么= =
不过官方承认的续作(其实也和同人差不多了Orz)倒是多的一塌糊涂,比起只有四本的原作实在是……
其中一本续作写的是拉菲兹的儿子和福尔摩斯的女儿生了个孩子叫Raffles Holmes……够扯的吧……(我应该称其为拉菲兹三世么口胡)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很久很久以前的十九世纪,有一个优雅腹黑微变态好吃懒做(?)的盗贼,和他可爱单纯热血爱吃醋的搭档幸福生活在一起,仅此而已。
至于很多年以后发生的事情,是死亡了还是消失了,是复活了还是永远离去了,那都不重要。
我们在乎的,只有现在而已。
(——为什么到最后反而文艺起来了?)
大陆译:业余神偷拉菲兹
台译:业余神偷莱福士
日译:二人で泥棒を
首先在下必须声明一点,我绝对不是说这本书是多么好的书多么优秀的作品有多么高的文学价值在推理史上可以占什么样的位置云云,事实上在网上找到的读后感基本上是诟病满天飞。(虽然还是不得不说文学价值和在推理史上的地位都绝对不是妄言,而且是绝对不能忽视的,笑)
我只能说这本书非常合我的胃口,很合我这个变态、神经质、莫名其妙、究极萌怪盗、容易和罪犯达成同调……的腐女子的胃口XDDD~(你滚)
关于内容。必须声明的是侧封和导读都是必须无视的。如果相信了你肯定会看得异常郁闷甚至大骂作者。
我不知道写导读的那位先生是哪只眼睛看出拉菲兹是个“黑色英雄”的,更不知道他何来胆量去拿拉菲兹和罗平007甚至小马哥相提并论。他们明明是完全不合同日而语的存在。的确拉菲兹在以后的故事中会去做一些我们想象不到的侠义的事,但那是后来,与这本书无关。
拉菲兹不是什么黑色英雄,更不是什么劫富济贫的义贼。他就是个自私自利、无忧无虑、孩子气、运动细胞一流、绅士风度、坏心眼、眼中只有自己(或许还有他家小兔宝)的盗贼。是柯南道尔先生的妹夫为了让自家大舅子不爽而乱掰出来的一个没有任何感情可言的玛莉苏的混蛋男人而已。他身上没有罗平大人的侠盗风骨温柔多情悲惨身世,作者本人也没有莫理斯那样一腔莫名的矛盾情感。拉菲兹只是个贼,而且是个业余的贼,只因为如此,就足够展现他无穷的魅力,而一旦硬加上什么冠冕堂皇的东西反而只会让这层魅力变得不伦不类。
只因为他出现的早、他受人追捧就想用国人的观点妄自抬高其精神价值,给拉菲兹与所谓“侠盗”画上等号,就如同自说自话的给别人扣上一顶高帽子再肆意大笑这帽子有多么不合称一样,实在是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为。
这也就是这本书合我口味的原因了。其实我一直都很反对所谓的“犯罪正当化”,给一个诸如寻找杀父仇人啦、为死去的女友报仇啦、劫富济贫惩治犯罪啦、儿时的不幸回忆啦之类的理由就可以放主角肆意的去偷去抢去砍去杀。犯罪就是犯罪,没有可以开脱的理由。既然踏上了这条路(而且你又是小说的主角的话)那就顺顺当当地走下去,该偷就偷该抢就抢,知道你是坏人还要深陷其中……这才是真正的犯罪的艺术!(M教授上身了Orz
对于角色的设计也很有爱,虽然实际上主要角色一共就两名……而且两人的关系也是在下很有爱的“搭档”而非“侦探和助手”。
主述者小兔宝从来都不是“华生”,不是那种没了主角就没有用的家伙,甚至还在拉菲兹不知道的时候独自完成了盗窃Orz。
性格也萌到爆棚,和拉菲兹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单纯可爱灿烂无辜而且不具备任何黑暗细胞的绝对天然受,但是也可以随时爆裂热血起来……在开篇的时候就端着枪冲进拉菲兹家里以死相逼(无误)……
虽然实际上或许是个好赌酗酒的花花公子(?)但不知为何在作品里看来所有的缺点都会一扫而空,甚至简直就是如同天使般的存在……真是太神奇了Orz
这么说来我倒也更加喜欢日版的翻译,大意就是“成为了盗贼的两个人”,而不只是提到拉菲兹一个人,笑。
—————————————————————--
真正的书评就到上面为止,接下来的内容是无意义腐点整理。
不腐的同学们可以关闭页面了谢谢。
—————————————————————--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彻底意识到,我对腐推理,尤其是西洋腐推理,尤其是十九世纪西洋腐推理,了解的实在是九牛一毛都不到啊啊啊……!!
莫理斯小同学你好好看看大前辈是怎么描写JQ的怎么让这JQ如此顺理成章的!!整本看下来每一页都是JQ满满的书你还在哪里见到过!而且为什么可以让这JQ如此自然的流露甚至让人觉得“这俩人要不是一对那才不正常”啊啊……赫尔南先生请允许我对您顶礼膜拜吧……
并且整个故事中没有搅局的警察(麦肯兹?那个真·炮灰管他做甚),没有赶也赶不走的女人们(沃纳?那只是计策啦拜托),没有这样那样的第三者(整个故事中也没几个龙套)……于是全篇下来我们看到了什么?就是一对官配从头到尾亲亲爱爱卿卿我我亲亲热热再加上这样那样的心理描写……可想而知对于在下这个受够了无节操NP和生离死别的腐女子来说是多么至高无上的幸福吖QvQ……!!
(虽然结尾很让人不爽但是毕竟我们知道之后还有后续,所以也就不用放在心上啦XD)
因为实在是总结归纳不能,所以挑一些句子来分析吧……请相信我这只是其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Orz。
一开始冲进家里以死相逼的时候= =
「他把一只手亲切的搭在我肩膀上,另一只手滑进了我的外套口袋,我就这样让他缴了械,连句嘟哝都没有」
「又一次,我感受到了他那奇妙的眼睛里透射出的清澈光芒,如一颗冷峻、明亮的星星,将我内心深处每一个秘密都细细审视了一番」
——嗯这才刚重逢没多久(两人是学生时期的朋友Orz)……就已经是这种程度了么口胡……
「我陪他去参加每一场比赛,这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大乐事。我观看他的每一次投球、击球和接球,要么就在他不打球的时候坐在更衣室里陪他聊天」
「在那一局比赛的大部分时间里,你都能看到我们肩并肩的在一起」
「他走了没多久,我就开始热切的盼着他回来了」
——这是板球比赛的时候……简直就是热恋中的小情侣吖QvQ
「这正是拉菲兹——那个只有我一个人知晓的拉菲兹——的风格!」
——天知道你说的是偷窃的时候还是别的什么时候的……
拉菲兹去销赃了以后……
「我左等右等,暮色越来越深,我也越来越烦躁。我不停的透过敞开的窗子往外张望,直到街上那些行人的面目都已经无法辨认才罢休。我在屋里飞快的来回走着,一个可怕的猜测揪住了我的心,抓得越来越紧。直到最后,外头的提升式门咔嗒一声开了——同样的猜测又把我压迫得近乎窒息——终于,房门上传来了熟悉的叩击声。
“好黑啊!”拉菲兹一边说,一边被我拽进了屋,“哦,兔宝,出什么事了?”
“没事了,既然你已经回来了。”他进屋之后,我关上了门,心里如释重负,“你不知道我受了多大的煎熬。刚才那一个小时,除了你,我脑子里就没想别的。我,我真是蠢,居然以为出什么事儿了!”
因为急于表示庆贺,我赶忙倒了一些威士忌,还把苏打水溅了一地。」
——我不想多说什么了,各位自己心里都明白。这情感表露的简直是明白到让人彻底无话可说的地步了Orz……
「我们随即下了楼,然后手挽着手往奥尔巴尼俱乐部走去」
「这一路拉菲兹和我都没有再说话,即使到这个时候我还是不想说话,可他一路跟了过来,这会儿还拉住了我一只手」
「他挎住了我的胳膊,轻声地笑了起来,是那种无忧无虑、一切尽在掌握的笑」
——一本书里满篇满目都是随意到不能再随意的手牵着手肩并着肩挽起胳膊手搭在肩上这种自然地令人无力的场景……或许我应该说这很纯洁才对么口胡……
还有一些小细节诸如
「“我会让老迪本汉姆等你的,他会给我们俩准备一张床的。”」
——我想知道重音是应该加在“准备”上还是加在“一张”上……
「这会儿他已经不那么兴奋了,可等他点着煤气灯之后,却变得比原先还要激情洋溢。而我呢,则一脸不高兴地站着,大衣还披在身上,最后还是他给我把大衣脱了」
——咳……太自然了……
然后是拉菲兹故意装死看自家受君反应(大雾)而且这事干了不止一次……
「我眼里充满了泪水,却还是直视着他,顾不得什么羞耻」
——我说你深情注视一个死去的朋友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么……果然还是隐瞒了什么吧你!
「“那么说你以为我真的死了?可怜的小兔宝!不过麦肯兹看到你当时的脸色了吧,我想。”
“看到了。”我说。不过麦肯兹当时看到了什么,我是不会告诉他的」
——我也没看出他看到什么了啊……你绝对是做了什么不能写出来的动作对不对……!!
「拉菲兹躺回了小艇上,我则握着桨在划船」
——两个大男人没事干到泰晤士河上划小艇玩……= =|||
好吧亚森和老福也干过差不多的事虽然浪漫程度可是差太远了Orz。
接下来是最那啥啥的最后一章……
Bunny受拉菲兹邀请坐船旅行,前面先大张旗鼓的描写其兴奋,结果在船上碰到拉菲兹和一女人搭讪,于是……
「“你有更好的事要忙了?”
“应该说是有别的事儿。”
“那位迷人的沃纳小姐?”
“她是很迷人。”」
——借用某位台湾Fans的话,这就是典型的太太抓到老公在外面偷吃的场景……= =
「我已经准备好了,要在这明朗闪亮的海天之间和拉菲兹一起享乐狂欢。阻止了我的正是拉菲兹,不过不只是他一个人,还有那个轻佻女人。
他到底看上了她的什么,不过那样问就等于假定她身上确实有什么了。但是他为了让我苦恼,也可能是为了惩罚我长时间的叛变,这一路上他都不理我,却偏要在这个冒失的黄毛丫头面前大献殷勤。他们整天粘在一起,真是太奇怪了」
「我承认我对她有一点点的偏见。让我愤愤不平的是,她居然成功的俘获了拉菲兹,结果就是,我见到拉菲兹的时间日甚一日的减少。我很羞于承认这一点,但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在啮啃着我的内心,不能不说那是嫉妒」
「突然,电光火石之间,事情发生了。这件事情我一直不知道是该羡慕呢还是该厌恶。他抱住了她,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吻了她。」
——诸位童鞋们啊啊啊……!!你们还在哪里见到过吃醋吃得如此明显如此正直如此不加掩饰的场景啊啊啊!!
赫尔南先生啊这样真的没关系吗?你确定这不是小姑子心态么……你确定这个主述者真的是个男人么= =|||
这可是一百二十年前啊……一百二十年前的欧洲有一个男人如此正直如此大胆如此理直气壮的描述自己对另一个男人的炙热的情感……口胡这实在是挑战人的腐度极限呀啊啊啊啊——!!!
相对于Bunny的一往情深,倒没见到拉菲兹怎样……反而经常叛变装死玩消失……= =
不过如果他只是在利用Bunny的话根本就无法解释那种亲密呢,所以只能说那的确是爱,只是爱的方式有些变态。(喂!
好吧,果然我还是要慢慢的修炼我的腐度才行……这实在是太让人无力喷血了……
—————————————————————--
最后咱们来旁征博引一下XD
「The model for Raffles was George Ives, a Cambridge-educated criminologist and talented cricketer according to Lycett. Ives was a discreet gay, and although Hornung "may not have understood this sexual side of Ives' character", Raffles "enjoys a remarkably intimate relationship with his sidekick Bunny Manders."」
——摘自维基百科
「拉菲兹的原型是George Ives,一个剑桥毕业的罪犯和板球手。Ives是一个谨慎的同性恋,尽管赫尔南“可能并不知道Ives的性取向”,但拉菲兹的确“和他的共犯Bunny拥有着很明显的亲密关系”。」
注释*intimate:亲密的;[委婉用语]有性关系的。
***
「One of my friends read one and he's not even interested in slash, but he kept laughing and going "Why isn't there a huge slash fandom for this!? It's impossible NOT to slash them!" Poor Bunny, though, in love with someone who'll make him think his lover has DIED just in order to get a police inspector off their tail. Oh, wait... Holmes did the same thing to Watson... for similar reasons. Actually, Raffles at least didn't wait FOUR FUCKING YEARS before admitting he was really alive. Hm.」
——摘自某米国论坛
「我的一个完全对BL不感兴趣的朋友看了以后不停大笑着说“为什么这个故事看起来如此的BL?!根本就不可能不去‘同’他们!”可怜的Bunny,爱上了一个忍心让他以为自己的恋人死掉了的家伙……只是为了避免警察的追捕。哦等一下,福尔摩斯也对华生作了差不多的事情……为了相同的理由。不过至少拉菲兹没有在复活之前让我们等那该死的四年,嗯。」
……这就是所谓的英雄所见略同。(你滚
最后说虽然原作如此之腐但同人却少之又少……中文只找到一篇Orz,于是只有去翻英文同人……而且我居然还看到了不少Bunny攻的……果然欧美攻受无差别么= =
不过官方承认的续作(其实也和同人差不多了Orz)倒是多的一塌糊涂,比起只有四本的原作实在是……
其中一本续作写的是拉菲兹的儿子和福尔摩斯的女儿生了个孩子叫Raffles Holmes……够扯的吧……(我应该称其为拉菲兹三世么口胡)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很久很久以前的十九世纪,有一个优雅腹黑微变态好吃懒做(?)的盗贼,和他可爱单纯热血爱吃醋的搭档幸福生活在一起,仅此而已。
至于很多年以后发生的事情,是死亡了还是消失了,是复活了还是永远离去了,那都不重要。
我们在乎的,只有现在而已。
(——为什么到最后反而文艺起来了?)